首页 > 厂商信息 > 正文

7月1日施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

汽车之家 2021-5-21 15:10:12

    日前,我们从官方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第40号文件,《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已经2021年3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生态环境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排放召回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机动车排放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排放召回,是指机动车生产者采取措施消除机动车排放危害的活动。本规定所称排放危害,是指因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机动车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的情形。

  第四条 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商,视为本规定所称的机动车生产者。

  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负责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各自的下一级行政机关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可以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排放召回的技术工作。

  第六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建立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和监督管理平台,与生态环境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会商。

  第七条 生态环境部负责收集和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排放投诉举报信息。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收集和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排放投诉举报信息,并将可能与排放危害相关的信息逐级上报至生态环境部。

  第八条 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记录并保存机动车设计、制造、排放检验检测等信息以及机动车初次销售的机动车所有人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第九条 机动车生产者应当及时通过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报告下列信息:

  (一)排放零部件的名称和质保期信息;  (二)排放零部件的异常故障维修信息和故障原因分析报告;  (三)与机动车排放有关的维修与远程升级等技术服务通报、公告等信息;  (四)机动车在用符合性检验信息;  (五)与机动车排放有关的诉讼、仲裁等信息;  (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的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   (七)需要报告的与机动车排放有关的其他信息。前款规定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告。

  第十条 从事机动车销售、租赁、维修活动的经营者(以下统称机动车经营者)应当记录并保存机动车型号、规格、车辆识别代号、数量以及具体的销售、租赁、维修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第十一条 机动车经营者、排放零部件生产者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并通知机动车生产者。

  第十二条 机动车生产者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分析,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

  第十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车辆测试等途径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分析。机动车生产者收到调查分析通知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分析,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可以对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以对排放零部件生产者进行调查:

  (一)机动车生产者未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调查分析,或者调查分析结果不足以证明机动车不存在排放危害的;   (二)机动车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   (三)生态环境部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中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

  第十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进行调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排放零部件生产者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机动车集中停放地进行现场调查;   (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   (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询问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情况;   (四)委托技术机构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排放零部件生产者应当配合调查。

  第十六条 经调查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书面通知机动车生产者实施召回。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

  第十七条 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不存在排放危害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证明材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对机动车生产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组织与机动车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采用论证、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等方式进行认定。

  第十八条 机动车生产者既不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知要求实施召回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经认定确认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书面责令机动车生产者实施召回。

  第十九条 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或者收到责令召回通知书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进口、销售存在排放危害的机动车。

  第二十条 机动车生产者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自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或者收到责令召回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召回计划。机动车生产者应当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确需修改召回计划的,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自修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并说明修改理由。

  第二十一条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召回的机动车范围、存在的排放危害以及应急措施;   (二)具体的召回措施;   (三)召回的负责机构、联系方式、进度安排等;   (四)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机动车生产者应当对召回计划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召回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生产者应当将召回计划及时通知机动车经营者,并自提交召回计划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自提交召回计划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并提供咨询服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向社会公示机动车生产者的召回计划。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经营者收到召回计划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租赁存在排放危害的机动车,配合机动车生产者实施召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配合生产者实施召回。机动车未完成排放召回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在排放检验检测时提醒机动车所有人。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生产者应当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排放危害,并承担机动车消除排放危害的费用。未消除排放危害的机动车,不得再次销售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自召回实施之日起每3个月通过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另有要求的,依照其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自完成召回计划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提交召回总结报告。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生产者应当保存机动车排放召回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八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对机动车排放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与机动车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发现召回范围不准确、召回措施无法有效消除排放危害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通知生产者重新实施召回。

  第二十九条 从事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将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和排放零部件生产者提供的资料或者专用设备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泄露获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信息。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未保存相关信息或者记录的;   (二)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排放零部件生产者不配合调查的;   (三)机动车生产者未提交召回计划或者未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的;   (四)机动车生产者未按照要求将召回计划通知机动车经营者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未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的;   (五)机动车经营者收到召回计划后未停止销售、租赁存在排放危害的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生产者未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或者召回总结报告的。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生产者依照本规定实施机动车排放召回的,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责令召回情况及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召回,以及机动车存在除排放危害外其他不合理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形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更多资讯
  • 限量100台!电动MINI COOPER赛车手惊艳上市
    7月1日,车迷们期待已久的电动Mini cooper赛车手重磅登场,以20.98万元的限时礼遇价开启销售,限量仅100台,手慢无!新车身披标志性英伦绿车漆,搭配JCW专属外观运动套件,一亮相便赚足眼球。 外观设计上,电动Mini cooper赛车手尽显运动风范。全新黑…
  • 6027台!智己6月交付亮眼,下半年布局两款增程新车
    近日,智己汽车交出了一份亮眼的6月成绩单,当月新车交付量达6027台。在竞争激烈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中,智己LS6表现尤为突出,2025年上半年累计销量稳居中大型纯电SUV市场第二名,展现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全新智己L6也不甘示弱,成功闯入20万元以上中大型…
  • 别克6月狂销37765台!GL8夺半年销冠+限时钜惠
    近日,别克品牌公布了6月销量成绩单,当月共计交付新车37765台,同比增长22.5%,展现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从具体车型表现来看,别克GL8家族凭借10576台的销量成绩,稳居2025年上半年MPV销量冠军宝座,1-6月同比增长37.4%,持续领跑中高端MPV市场。昂…
  • 限时膨胀+置换补贴!别克GL8陆尚7月购车攻略
    好消息!上汽通用别克官方宣布,7月为别克GL8陆尚带来超值【盛夏清凉月】限时购车政策。这次优惠诚意满满,1000元定金可抵3000元购车金,直接省下2000元;花2000元就能把原价5299元的车载冰箱带回家,夏日出行随时畅享清凉。 除了这两项“清凉&rd…
  • 限时抄底价!东风本田7月多车降价,思域9.49万起
    想买车的朋友看过来!东风本田在7月放大招了!近日,东风本田官方公布重磅消息,旗下灵悉L、思域等多款热门车型,纷纷推出限时售价与诱人福利政策,实实在在让利消费者。 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灵悉L起售价直降3.5万元,仅需9.48万元起就能开走(原价1…
  • 环塔冠军泪洒终点 四位车手铁汉柔情 坦克新能源Hi4-T燃爆全场
    沙尘落定坦克处 自见铁汉柔情 2025环塔坦克夺冠后记 ——他们来自不同的人生轨道,却在同一片沙漠里找到了共同的答案。 新疆喀什,2025环塔拉力赛的终点。 当最后一辆赛车冲过收车台,当香槟洒向欢呼的人群,漫天黄沙重新归于宁静,真正…
  • 一脚油门开启盛夏狂欢,艾瑞泽8做你的毕业旅行最佳拍档
    夏日的蝉鸣与行李箱的轱辘声交织,宿舍楼渐渐清空。告别的不只是校园,更是青涩的标签。你,正以“新国民青年”的姿态迈入人生进阶场——“独立通勤的职场新人”、“呼朋引伴的社交达人”、“探索未知的冒险家&r…
  • 6月第四周新能源轿车销量排名出炉,星愿登顶
    根据最新数据,6月第四周(6月16日至6月22日,即2025年第25周)国内新能源轿车车型终端销量排名火热出炉!在这一周里,新能源轿车销量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销量前五十车型合计销量超过12万辆,环比增长16.6%,多款车型销量表现亮眼。吉利星愿以11005辆的…
  • 华为HMS for Car MAAN 4.0智能车载解决方案正式发布
    中国,东莞 | 2025年6月21日,在华为开发者大会(HDC2025)的“智能座舱出海”论坛上,华为正式发布HMS for Car MAAN 4.0智能车载解决方案,通过地图服务、AI语音、应用生态及车联网服务四大能力创新再升级,助力中国车企提升全球化智能座舱竞…
  • 6月汽车销量排行榜 第四周新能源销量排名
    近日,6月第四周(6月16-22日,2025年第25周)国内乘用车品牌终端销量揭晓,国内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据统计,本周销量前五十新能源品牌终端销量达到27.6万辆,与上周的24.2万辆相比,环比增长13.9%,包括比亚迪、吉利银河、小鹏汽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