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这件事上,总是有很多“聪明人”,他们能在买房的整个流程中找到“空子”,或者是可以通过换算来创造出一系列买房的“技巧”。不得不说,在买房的时候很多技巧确实非常管用,用的好的话能省下好几万甚至是几十万,于是很多买房“技巧”也就在楼市中逐渐传开了。但是随着楼市的不断变化以及政策的各种调控,很多买房的“技巧”现在不仅不通用了,再用的话还会吃亏。下面这4个“技巧”就是最典型的:
一、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
这是已经算是一个“有年代”的技巧了,这些年很多人都会用这个方法来省钱。因为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话可以免征很大一笔税费,所以以前有很多人这样登记。但是我国的继承法现在已经被修订了,虽然那部分税费还是免征的,但是父母会失去房产的直接处置权,这样的话这个房子在未来置换的时候父母是不可以擅自处置的,这样的话转售和出售都会有一定的限制,要是长时间不好卖的话,还会有持有成本,这并不划算。
二、全款买房
这应该是所有人都希望的一种买房方式,这样的话可以省下几十万甚至是一百多万的利息。但是我国的人民币这些年一直都是在贬值的,前段时间刚“破7”,这就意味着未来的钱是没有现在的钱值钱的,那么用现在的钱买房的话是倒没见得多划算,还不如贷款买房 ,然后以后慢慢还,用剩下的钱去做投资,比全款买房划算得多。
三、在贷款买房的前提下提前还款
这和全款买房是同样的道理,人民币在贬值,现在早早地就用更加值钱的钱来还贷款的话并不划算,提前还款虽然能省下一部分利息,但是人民币的贬值就有很大一部分要购房者自己承担了。除此以外,提前还款还会需要购房者提前承担楼市的各种变化,包括房子的贬值,这样一来,提前还款确实是不划算的。
四、签订“阴阳合同”
所谓的“阴阳合同”其实就是签两份合同,这是一个投机取巧的方式。具体的做法就是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种一份对内,还有一份对外,但是那个对外的表面上并不是代表购房者的真实意思,主要的目的就是逃避国家的税款,只有对内的那份才是真实意思,不过不会拿出来。
但是在国家“扫黑除恶”的风吹进了房地产之后,这种违法的行为现在已经开始被国家严查了,具体就是在签订合同方面国家会严格盘查,包括在税费方面的免征资格。而“阴阳合同”一经查实,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不仅会作废,甚至还会面临牢狱之灾。
总的来说,这4个原本可以帮助购房者省钱的技巧现在已经不能再用了,否则不仅会浪费钱,还会吃更多亏的。